一、缓刑是从拿到判决书开始算吗?
缓刑不是从拿到判决书开始算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
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3、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
四、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五、缓刑期间可以考取公务员吗?
不可以,判缓刑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可见,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时间不能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以后开始计算。但是,上诉或抗诉的期限是从收到判决书后开始计算的。缓刑考验期的具体时间在判决书中标注的非常清楚,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仍然受到限制。
股东之间纠纷应提起什么之诉(股东之间的诉讼)
股东之间纠纷应提起什么之诉,需要结合不同的纠纷来进行确定,如果因出资引发的纠纷未按约定出资的,那么是可以按违约之诉提起;如果因股权转让纠纷提起的那么是可以按返还之诉提起。(0)人阅读时间:2023-11-29房屋买卖时的陷阱有哪些(房屋买卖常见陷阱)
陷阱一:虚假广告。购房者应仔细阅读购房合同的内容,必要时将广告内容全部纳入正式合同,以确保。陷阱二:内部认购。不要买这种商品房。陷阱三:配套设备。买方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备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要对外观(0)人阅读时间:2023-11-29敲诈勒索和强卖强买罪可判多少年(敲诈勒索和强卖强买罪可判多少年呢)
敲诈勒索和强卖强买罪可判多少年是需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来确定的。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定罪量刑的规定中,但在数额与强迫交易同等的情况下会重很多,数额越大,判刑越重,因为数额是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的。(0)人阅读时间:2023-11-29面临强迫搬迁,被拆迁人这样的做法是最正确的?
被征收人被迫使搬迁时,被征收人要做的,一是要冷静应对,不在慌乱之中随意放弃;二是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驳、制衡,因为通常而言这些事情从法律层面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一击即溃。(0)人阅读时间:2023-11-29想要知道补偿费用是否合理,就应该知道补偿应该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用分为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而对于这三块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要给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2023-11-26领取失业金可领取几次2022 2021失业补助金领几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多次领取后,还能否再次领取与缴费年限和已经领取的期数相关。在领取过一次失业金之后,缴费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必须再一次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时间,才能再次领取失业金。..2023-11-26逮捕的法律适用条件包括什么(逮捕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2023-11-26这样的行动来阻止强拆进行? 怎么有效的阻止强拆
其一,要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启动法律程序进行阻滞。其二,就“守房”问题,要区分情况进行妥善安排。其三,要确立一个正确的维权观念:房子即便被强拆了,只要没签协议,仍然能够维权!也就是说,固然强拆这..202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