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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出生证明女方拿着不给咋办?

时间:2023-07-20人气:作者: 佚名

离婚后孩子出生证明女方拿着不给咋办?

一、离婚后孩子出生证明女方拿着不给咋办?

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可以补办的,手续和上面一样,就是准备的证件除了上面所列举的证件外,还要包括下面的证件。

第一是必须是父亲或者是母亲才能来补办医学证明;

第二是父母双方的离婚证书原件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对于离婚的情况: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方式有什么?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三)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鉴于妇女在婚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子女往往选择跟母亲过的现实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时法律往往更多考虑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四)竞价补偿。若双方都想拥有价值较大的房产,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父母离婚后,孩子出生证明被拿走了,可以补办,在结婚之前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割离婚财产,没有约定的也可以由夫妻俩协商分割财产,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财产分割问题,对于婚内共同财产,遵循的是平等分割的原则,夫妻双方要一人一半。

标签: 孩子出生  抚养权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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