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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请人电鱼刑事责任有什么 公务员吃请违法吗

时间:2023-07-12人气:作者: 未知

公务员请人电鱼刑事责任有什么 公务员吃请违法吗

一、公务员请人电鱼刑事责任有什么?

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一般会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处以相应的处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直接造成许多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

二、犯罪预备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犯罪预备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只是进行了犯罪行为的准备性工作,并未实际着手犯罪的实施,也就是说并未造成实际的犯罪结果,相对于“既遂犯”造成的社会危害,犯罪预备的社会危害性小,所以对于犯罪预备行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至于最终究竟适用从轻还是减轻,亦或是不予从宽处理,要根据案件具体情节考察。要考察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犯罪预备行为本身是否能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或者是该预备行为所体现的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等情节。对犯罪预备比照既遂犯,即同一种犯罪案件对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参照对该案既遂犯的处罚原则进行。

行为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犯罪预备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犯罪预备只是做了犯罪的准备工作,并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标签: 电鱼  刑事责任  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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