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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处罚(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司法解释)

时间:2023-12-10人气:作者: 未知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处罚(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司法解释)

一、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处罚?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空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二、对于非法生产专用的窃听器材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

(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非法生产专门用于窃听的一些器械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具体在我国《刑法》第283条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是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将会按照我国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惩罚,严重的话将按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

标签: 有期徒刑  器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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