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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过错原则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时间:2023-11-02人气:作者: 佚名

侵犯著作权的过错原则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一、侵犯著作权的过错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行为应采用过错原则,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同时当著作权侵权行为应采用过错原则。著作权侵权行为应采用过错原则

(一)过错原则的定义过错原则包含一般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一般过错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二)著作权侵权领域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可行性

1、著作权的固有属性,决定其应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符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标准。

另外,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他人起诉侵犯著作权,对于所谓的被侵权方来讲,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主观上没有恶意侵权的相关证据材料。实际上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很好认定,至于归责原则,原告不能证明被告主观有过错的,就很难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客体一般指的是著作权的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对于我国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规则原则主要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以及过错推定的原则。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适用。

标签: 原则  过错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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