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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主体构成要件有什么(寻衅滋事罪主体构成要件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11-03人气:作者: 佚名

寻衅滋事罪主体构成要件有什么(寻衅滋事罪主体构成要件有什么区别)

一、寻衅滋事罪主体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要件由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共同组成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寻衅滋事轻微伤判多久?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一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寻衅滋事罪是什么违法行为?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类型。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要件和客体要件,寻衅滋事导致受害者存在轻微伤的,不构成刑事犯罪,普通的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对打人者处拘留和罚金就可以;如果受害者是轻伤或者重伤,那就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可判处有期徒刑。

标签: 要件  刑事责任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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