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百科网,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专题

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时间:2024-01-07人气:作者: 未知

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入室盗窃和盗窃是有区别的。入室盗窃是盗窃的一种从重处罚的行为,但是入室盗窃也构成盗窃罪。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那么一律认定为盗窃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盗窃罪的,入室盗窃仅仅作为盗窃犯罪中的一种情节而已。

所以,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即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格外要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才会给予更重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在现实生活中盗窃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盗窃的行为表现有很多种,会入室盗窃是属于盗窃的主要行为表现之一,是指进入公民的住所进行盗窃的行为,这种盗窃行为是被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严厉的打击的。

标签: 入室盗窃  的是  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