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百科网,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专题

名誉权经济损失证据有哪些?(名誉权的损失怎么鉴定)

时间:2023-10-14人气:作者: 佚名

名誉权经济损失证据有哪些?(名誉权的损失怎么鉴定)

一、名誉权经济损失证据有哪些?

名誉权经济损失证据有文字方面的证据材料,还有就是证人证言和实物证据。

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

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

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5、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

6、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是什么?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目前在当代的社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但是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存在这样的一种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并且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也需要去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是多少。

标签: 名誉权  证据  经济损失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