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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泰州学院2021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时间:2024-01-11人气:作者: 佚名

泰州学院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泰州学院2021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4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3〕17号)精神,结合泰州学院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泰州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3

  (三)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

  (五)学校简介:泰州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秉承“明体达用”办学理念,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80多年来,学校积淀形成“敦尚行实、明体达用”的校训和“惟精惟诚、知行合一”的校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10多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二、报名考试

  (一)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的学生)。

  2.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我校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3.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普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三)志愿填报

  2024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报考英语类专业“专转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计划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其他专业类可以跨专业报考,具体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

  (四)考试

  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省控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图源:泰州学院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2.商务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为: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5702语言类、570201商务英语、570202应用英语、570203旅游英语。

  四、转入与培养

  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不予录取。

  (二)“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接收。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为实现专科至本科培养过程的平稳过渡,学校将按专业单独组建班级,制订专门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二)“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泰州学院本科生待遇。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颁发泰州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三)“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一)“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若有变动,以物价部门审批标准为准。

  (二)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组织领导

  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订我校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0769699

  招生监督邮箱:tzxyjwjc@tz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tzu.edu.cn

  九、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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