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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和姓名修改办理说明

时间:2024-01-17人气:作者: 未知

2024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和姓名修改办理说明

  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和姓名修改(实名认证未通过)办理说明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费用减免办理

  (一)受理时间。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6:00前,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受理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

  (三)受理部门。报名时所选考区(考点城市)的人事考试部门。

  (四)受理方式。费用减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

  (五)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打印后手写签字(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证明材料应包括封皮页、签批盖章页、家庭基本信息页及成员信息页、年审登记页、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等。

  (六)受理流程

  1.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在“缴费”阶段,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减免费用办理系统”(以下简称“减免系统”)(//img.qebk.com/d/file/p/2024/01/16/10/eupr420iakw.bmpta.com/gwy/index.aspx)。如正常缴费,将无法进行费用减免。

  2.在“减免申请登记表”中上传手写签字的《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一)”中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其他证明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二)”中上传。证明或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所有页的图片,图片必须是JPG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图片要求清晰、内容完整,不影响阅读和辨认。

  3.请确保所有文件都上传成功,具体可查看文件上传后面的提示内容。

  4.上传后请务必点击“材料确认”,否则申报无效,审核人员无法审核。

  5.减免费用人员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将置为已缴费状态;未通过核查的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继续完成缴费。

  6.查询减免费用审核结果。已完成减免考务费“材料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20日14:00前查询缴费状态,未通过的可及时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及时缴费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姓名修改(实名认证未通过)业务办理

  (一)受理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19日16:00。

  (二)受理人员及受理范围。

  1.已“提交审核”的姓名有错误的报考者。

  2.实名认证未通过报考者。

  注:如已提交办理申请,并资格初审通过,请先缴费,修改姓名不影响报名操作,请报考者按正常流程完成报名。

  (三)受理部门。报名时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

  (四)受理方式及流程。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或咨询具体相关事宜。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申请登记表

  附件2: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和姓名修改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1

  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申请登记表

考区(考点城市):

姓 名

报名序号

居民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减免依据

□ 民政部门材料

□ 乡村振兴局材料

有效期

(粘贴身份证正面照片)

(粘贴身份证反面照片)

诚信承诺书

本人提交的申请减免费用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相关减免条件和要求。本人已经周知《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本人签字:

  注: 1.在减免依据一栏中请选择民政部门材料或乡村振兴局材料,在前面的方框中划“√”,并注明“有效期”。

  2.将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背面)照片各一张粘贴至指定位置,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身份证正反面内容应清晰无遮挡。

  3.表格填写完整并完全了解有关规定后打印完整表格,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位置上手写签字(用黑色墨水笔)。

  4.申请减免费用人员于2024年1月19日16:00前,将签字后的完整表格照片或扫描件(JPG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指定位置并进行“材料确认”。

  附件2

  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和姓名修改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沈 阳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408室

(邮箱:jgsy-sksy@shenyang.gov.cn)

024-88505521

大 连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39997611

鞍 山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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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88

本 溪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

024-47133167

丹 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71

锦 州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211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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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0417-2980209

阜 新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1807、1809室

0418-2680056

辽 阳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201室

0419-2990226

盘 锦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201室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人事考试分中心

铁岭市银州区汇工街115号417室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信息服务部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龙港区劳动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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