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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用车习惯(用车小问题)

时间:2023-07-16人气:作者: 未知

错误的用车习惯(用车小问题)

错误的用车习惯

平时我们在使用车辆的时候,会不经意间有一些不好的习惯。虽然偶尔犯下它不会对你的车造成太大的伤害,但如果你不注意,这些坏习惯会伤害你的车的机械和电子系统,甚至对驾驶安全造成很大的伤害。看看这些坏习惯。你有几个?

首先,把方向盘转到位,打死方向盘。

很多新手朋友在驾校学开车的时候,旁边就有一位资深老司机。他们喜欢说:打死方向盘。其实打死方向盘真的对车不好,还会伤到增压泵。久而久之,会加剧增压泵的老化。正确的做法是死后稍微回到方向盘上。

第二,减速带不减速,从减速带旁边经过。

减速带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装置。通常人多的时候,车主会减速,但人少或者没有人的时候,司机不会减速直接开车。减速带的设置是为了让车辆减速。如果不减速,久而久之会直接影响车辆的悬挂。

关于减速带还有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很多人会选择用车辆的一个轮子来过减速带,会导致车辆悬架长时间变形,所以禁止单方面过减速带。

在车里抽烟在车里抽烟真的很不好。首先,二手烟会残留在车内。如果车内还有其他乘客,对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好的,他们难免会吸二手烟。其次,时间长了,香烟中的焦油会吸附在车顶和座椅的缝隙中,非常脏,很难清洗。这可以从老烟民的手指上找到。

第四,单手驾驶

长途驾驶容易放松,不小心喜欢单手操作方向盘开车。但是单手握方向盘有很多缺点,比如转弯,紧急路线的改变会影响操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另外,对于高速行驶,单手操作方向盘驾驶会带来致命的危险。正确握方向盘的方法是左右手保持在9点和15点,左右手同时操作,协调控制车辆路线。

5.穿着拖鞋或高跟鞋开车。

由于懒惰,许多人穿着拖鞋或高跟鞋开车。我们来谈谈它们的危害:1。拖鞋光滑,当我们踩油门和刹车时,很容易打滑,不能及时给出操作反馈,造成交通事故。2.高跟鞋,因为鞋跟高,当我们用前脚掌踩踏板的时候,就会不完整。此外,高跟鞋的鞋跟可能会卡在某个踏板下,使原本灵活的踏板无法自由移动,从而影响行车安全。因此,我们不应该穿着拖鞋或高跟鞋开车。

6.滥用远光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夜间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不应开启远光灯。远光灯打开的车辆应在车辆前方150米处切换到近光灯。然而,许多司机并没有真正遵守这项规定。这种情况我们见过很多。大家要知道,虽然开远光灯能看清楚,但你让来车的司机看不清路。这时对过往的车来说有危险的情况,在错误的车道上撞你的风险很大,开远光灯看不清楚是不安全的。

搭车出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如“好意同乘”的情况是较为复杂的:

第一种情况:驾驶人员具有过错的,对事故具有全部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造成事故的责任是搭乘者的过错所造成的,他的损害要自己来承担。甚至于驾驶员的人身和财产上的损害要由他来承担。

第三种情况,就是我们的搭乘者和驾驶员同样具有过错,往往法院会依据过错责任的大与小来合理的分配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承担责任。

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虽然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取得运营利益,双方也不存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但是机动车驾驶人仍要承担保障搭车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时,由驾驶人依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搭车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构成过失相抵,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赔偿内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搭乘者在驾驶人不知悉也不可能知悉的情况下搭乘,如利用非正常手段进入货车车厢而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这种情况下搭乘者是恶意的,机动车的所有人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经驾驶人同意免费搭乘车辆的,搭乘者就是好意同乘人。好意同乘绝不意味着乘车人甘愿承担风险,不能认为好意同乘者放弃遭受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权利,驾驶员也不能因为好意同乘人是无偿搭车而随意置好意同乘者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好意同乘不能作为驾驶员和车主免责的根据。对于这种情况的搭乘人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一般不能够要求全部赔偿,具体规则可以参照前面关于好意同乘的规则处理。善意搭乘人包括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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