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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付车祸误工费吗(车祸之后误工费保险赔吗)

时间:2023-07-12人气:作者: 未知

保险赔付车祸误工费吗(车祸之后误工费保险赔吗)

保险赔付车祸误工费吗

1.保险支付车祸中损失的时间吗?

保险可以补偿车祸中损失的时间,但是有一些限制,如下:

1.只要主体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保险公司就应在交强险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损失时间的赔偿责任;

2.如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需注明出院后休假天数。受伤单位将出具事故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除证明和纳税证明。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因休假而减少的收入。单位不扣工资的,不补偿误工。3.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4.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损失时间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二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损失时间可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四十三条被害人丧失工作的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如果受害者承包的种养业季节性很强。如果不及时操作会造成更大的损失,除了受害人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责令侵权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需要明确的是,保险公司可以补偿车祸损失的时间。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有上限,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已经达到保险赔偿的上限,就不再可能赔偿损失的时间。此时只有事故认定的责任方才能赔偿损失的时间,具体赔偿标准要结合当事人具体实际认定。

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

1.保险包括交通事故赔偿中损失的时间吗?

如果交通事故保险是全险,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偿损失的时间(包括工资),可以起诉公共交通责任、完全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和人事公司的工伤赔偿。

二、出院后交通事故损失时间如何计算?根据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计算具体的误工天数,再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收入损失总额。一般按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损失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4.被害人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项津贴”(如餐费津贴、车费津贴、言语津贴)、奖金、津贴。

三.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医疗事故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本应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按期取得,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遗失的。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财务不健全的私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只能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1]。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遗失工作日期的识别。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误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开具的休息日两部分组成,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或治疗结束后无相关证明休息的,不收取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伤残人员伤残后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应当合理补偿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劳动收入、要求赔偿损失时间的未成年人等患者不予支持。

5.退休人员损失时间的计算。对此,现行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也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正在另谋工作的退休人员,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下列情形处理:法律、政策明确承认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给予补偿;法律、政策没有明确承认或者明确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进行补偿,但新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收入进行补偿;违反法律、政策减少的收入,不予补偿。

6.该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存在一定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上面已经提到,后者规定受害人损失时间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中的赔偿标准高于规定。由于《条例》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审理赔偿金额。同时,医院也要注意一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赔偿金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7.损失时间补偿金额=损失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损失时间而减少的固定收入)

综上所述,误工费是受害人可以申请赔偿的。只要事故方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这笔费用,但这笔费用的标准将根据受害者是否有固定工作来计算。如果是这样,雇主必须出具收入证明,这样才能补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