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电子路考注意事项
河南周口电子路测注意事项
河南周口考官针对学生在电子路考中需要注意的点总结了以下几点,这些点也是学生容易忽视和难以掌握的。准备电子路考的同学不妨看一下。
上车准备:1。上车前,检查公交车周围车辆的外观和安全;2.打开车门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夜间模拟驾驶:1。启动前打开大灯。2.当通过急弯、斜坡、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3.在十字路口转弯时不要使用远光灯。4.在有路灯和良好照明的道路上行驶时,不要使用远光灯。
开始:1。上车后关车门,调整驾驶座和后视镜,检查仪表盘。2.起步前,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后方的交通情况,转向左侧。3.打开转向灯,挂一档,慢慢松开离合器至半联动状态,轻加油阀,松开驻车制动后5秒内启动。
变道:行车过程中,听到语音提示“请变道”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打开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的交通情况,等待3秒钟变道。2.听到语音提示后,应在120米内完成变道,变道时不能连续改变两条车道。
智能电子路测使测试比以前更加规范。其目的是通过勤奋练习,使学生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从而安全上路。然而,电子路考的实施让准备考试的学生怨声载道。据考官介绍,考生普遍犯错误的地方有:上车时忘记系安全带、不手刹、转数超过2000转等。,这大多是考生紧张造成的。
河南醉驾新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河南酒驾新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留、罚款。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经判决,处拘役、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不得终生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支付酒驾保险吗?
“酒驾”包括“醉驾”和“醉驾”。饮酒、醉酒的判断标准请参照本条“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标准、检查和行政处罚责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仅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除医疗费赔偿限额外,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其他损失费用。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机动车为醉酒驾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机动车为醉酒驾驶。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从危害程度来看,酒驾远比醉驾危害更大。
醉驾与醉驾判断
酒驾规定:80 mg/100ml以上为酒驾: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加15日行政拘留。一年内两次醉酒的,吊销驾驶证(这里的年份是指第一次酒驾被检出之日起至第二次酒驾之日止,不是自然年份)。
1、酒后驾驶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曾因醉酒驾驶、再次醉酒驾驶受过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驾,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捆绑直至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准驾驶营运车辆。
5.饮酒、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酒驾是危险驾驶罪的一种行为,所以酒驾的人自然要按罪处理。如果醉驾只是一种没有造成一定实际危害的行为,那么与前者相比,处理的程度要轻得多,很有可能可以判缓刑。所以酒驾的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