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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8-17人气:作者: 未知

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赔偿金: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10年。未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降低一岁降低一岁;七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最低不少于五年。

3.被抚养人生活费:限于死者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赡养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人员,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把十六岁以下的人养到十六岁。不能工作的,供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供养其他抚养人五年。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实际必要的费用计算,根据凭据支付。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旅行住宿标准计算,凭凭据支付。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1.在事故中,业主负全部责任或者事故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2.事故中,双方均有责任,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业主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赔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无法赔偿。

4.事故中,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造成多人重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明知汽车有故障,未及时修理、驾驶的;

(4)明知无品牌或报废汽车仍在行驶的;

(5)驾驶车辆严重超载;

(6)交通事故后逃逸。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公安部门应立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首先要分清事故责任,其次要看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所以没有必要立案。

导致人们死亡的交通事故是严重的。然而,死亡的人可能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导火索。在交通事故中,谁死了都不合理。如果确认死者对交通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最终的民事赔偿标准肯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能确定。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

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况: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