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进入北京市六环以内(不含)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城关的外地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2.持北京通行证的外埠小客车禁止在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主路、辅路及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3.工作日9:00-17:00期间,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主路、五环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4.长安街及新兴桥(不含)至国茂桥(不含)之间路段、东广场路、西广场路、北池子街、南池子街、北河沿街、南河沿街、富友街、北长街、南长街、人民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长街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通行。从今年11月开始,每辆外地车每年最多可申领12次进京证,每次进京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即外地车全年可在北京限行区域行驶最长84天。
5.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牌照(含临时牌照)的小客车通行。
对已领取出省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旅游客运班车;军队、武警车辆、警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
未办理进京证或者进京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的,应当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按照之前的处罚标准,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