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是多少
1.酒驾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员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限值和检验》(GB19522—2004),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员为醉酒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驶。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有多少饮料会符合这个标准?按照标准,专家粗略估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相当于3、2瓶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
二、醉驾的处罚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对于醉酒程度低、无交通事故、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等醉酒驾驶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从宽处理,判处缓刑的,可以依法判处缓刑。4.饮酒、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酒驾一般是通过测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符合酒驾标准就可以判定为酒驾。目前不需要抽血来测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但可以通过一些仪器直接测量。如果认定为醉酒驾驶,一般需要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因此已经构成危害驾驶罪。
醉酒驾车一律拘留15天扣驾驶证6个月
每日新闻江门市台山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从8月15日晚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四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被扣三个月;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处15日行政拘留,并扣6个月驾驶证;所有一年内喝过两次酒的司机都将被吊销驾照;任何酒后驾车的人都将受到严惩。
8月15日晚,台山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交巡警前往三个检查站,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据统计,当晚共查处酒驾3起、醉驾4起、行政拘留4起、暂扣驾驶证7起。
据泰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市发生多起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多名驾乘人员和无辜市民死亡。台山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集中整治期间,将动员上级警力,对高发区域和时段高密度部署执勤警力,加大拦查频次,严查涉嫌酒驾的车辆和驾驶人。对酒后驾车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坚决做到“四个统一”。(记者区景昌通讯员刘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