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百科网,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百科

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 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样的

时间:2023-06-21人气:作者: 未知

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 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样的

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

现在的年轻人当中不会开车的人是越来越少,年轻人对于机动车的需求也是比较大的,有了机动车,那么就需要去考取一本驾驶证,这样就可以驾驶机动车上路了,在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条件是什么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第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嘉峪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我们的驾驶证只有在驾驶机动车才会有作用的,我们有一个类别的驾驶证,但是只能够驾驶对应的车型,不能够驾驶其他的车型,否则是会被扣留驾驶证。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嘉峪关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在我国已经登记的机动车信息,也是可以依法变更的,需要申请人满足相关的条件,并携带相关的材料,才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变更的人员,也可先了解相关的法律,在嘉峪关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的法律有哪些?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一、嘉峪关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嘉峪关机动车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被盗抢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加装或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申办材料

(一)改变车身颜色。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6.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身颜色被改变的,提供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7.《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二)更换发动机。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更换发动机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6.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非免检车型)(自行出具);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三)更换车身车架。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更换车身或车架的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6.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非免检车型)(自行出具);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更换后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6.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非免检车型)(自行出具);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五)变更使用性质。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6.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证明原件1份(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还应当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原件1份(自行出具);

7.《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六)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6.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变的,还需提供技术鉴定证明和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的原件1份(自行出具);

7.《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七)机动车转入。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原机动车档案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6.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资料原件1份(仅限车辆所有人属于纳入公务用车控购管理的单位)(自行出具);

7.《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8.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1份(自行出具)。

(八)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变更备案。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7.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8.《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九)所有人住所迁出辖区。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6.《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十)共同所有人变更。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1份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5.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6.《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十一)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变更备案。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事项变更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自行出具);

6.《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十二)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登记机关提供);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出具);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出具)。

三、嘉峪关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开始

2.提交材料并校验机动车

3.机动车查验

4.受理审查

5.受理后当场办结

6.结束

在嘉峪关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