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不赔的情况有哪些
1.地震不赔偿:
遵循大部分财险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承保了大部分自然灾害后,车险条款也将地震排除在外。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保险业务都比较谨慎。由于缺乏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并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予赔偿:
大部分保险条款都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精神伤害的损失评估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相关精神赔偿,视为免责。
3.酒驾、无证驾驶、不交年检:
在上述情况下,驾驶员没有资格上路行驶,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此外,如果司机与准驾车型不符,或者实习期内驾驶速度较高,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4.不要补偿发动机进水后重新启动造成的损害:
车辆深入水中,发动机熄火后,如果驾驶员强行点火造成损害,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5.有些零件被盗后没有赔偿: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而只是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零件被盗。都被偷了,失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全车被盗、被抢,仅车辆上的零部件或附件被盗、被抢、被抢、损坏”为除外责任。
6.爆胎不予补偿:
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但对于因爆胎导致的碰撞、侧翻等事故造成的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车损保险是什么意思
含义: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人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遭受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
①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自燃险必须另购);
③外物坠落倒塌;
④风暴和龙卷风;
⑤雷击、冰雹灾害、暴雨、洪水、海啸;
⑥地面沉降、冰陷、悬崖崩塌、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运送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有有司机照顾的人)。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按照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格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中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按照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被保险机动车在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按照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额确定。被保险机动车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折旧。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额不超过投保时新机动车购置价的80%。折旧额=投保时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使用月数×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