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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新交规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时间:2023-07-20人气:作者: 佚名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新交规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一、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1、行人走人行横道线,且没有闯红灯的,行人无责。

2、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线,但是已经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未注意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机动车临近时,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全责、主责、同责都有可能,取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也有过错,比如超速、经检测刹车不合格等。

二、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1.行人受伤交通费如何更好?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去医疗机构的交通费和后期转院的交通费;

(二)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及必要陪同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运输费用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运输费用;

(4)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以正式票据(国家承认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费用收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

(5)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支付。

[律师建议]

(1)交通费审核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有正规票据,还要求有与就医地点、事件、次数、次数一致的相关凭据。

(2)从医生到受害人就诊的交通费已经包含在医疗费用中,从医疗费用中补偿;不包括在探视费用(医疗费)中,由受害人单独支付的,按照交通费给予补偿。

②受害人或其陪同人员在前往医院就诊或转院时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正常实际支付的费用。

1.非连续损失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继续旷工。

这种失去工作的时间从受伤者推迟工作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直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伤而死。

从侵权开始到被害人死亡结束(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计算部分误工费,预期收入已由死亡赔偿金补偿)。

(实践中一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对本辖区相关数据(每年5月左右)所做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的参考指标。

综上所述,伤后交通费的实际发生会根据伤后需要的交通费来计算,计算交通费的票据要收集,这样才有报销交通费的依据,凭据也要与相关信息和就医次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