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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

时间:2023-07-27人气:作者: 佚名

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

1.出院后有没有因为交通事故耽误的时间?

交通事故出院后,损失的时间有补偿。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损失的时间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医疗事故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本应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按期取得,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遗失的。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财务不健全的私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只能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1]。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遗失工作日期的识别。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误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开具的休息日两部分组成,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或治疗结束后无相关证明休息的,不收取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伤残人员伤残后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应当合理补偿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劳动收入、要求赔偿损失时间的未成年人等患者不予支持。

5.退休人员损失时间的计算。对此,现行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也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正在另谋工作的退休人员,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下列情形处理:法律、政策明确承认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给予补偿;法律、政策没有明确承认或者明确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进行补偿,但新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收入进行补偿;违反法律、政策减少的收入,不予补偿。

6.该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存在一定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上面已经提到,后者规定受害人损失时间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照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中的赔偿标准高于规定。由于《条例》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审理赔偿金额。同时,医院也要注意一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赔偿金额计算的特殊规定[1]。

7.损失时间补偿金额=损失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损失时间而减少的固定收入)

综上所述,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中无法工作的受害人申请赔偿的费用。但是,对于误工费的申请,一般需要有误工费和误工费,才能更好的计算。只要你在事故中休养,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在家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这笔费用。

交通事故出院伤没好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1.交通事故放电伤害不好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经治疗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因此,伤残鉴定应该等到治疗结束,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如果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到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时安装的钢钉),只有拆除固定物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结束前进行鉴定,治疗尚未结束,仍无法判断治疗结束后被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能否完好无损。根据被害人此时的伤情作出的评价不客观,不能反映和反映治疗结束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或者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需要了解评估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否则其评估结论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二、车祸伤残赔偿责任的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主要责任,承担70%;

(2)承担同等责任者,50%;

(3)负次要责任者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同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为40%;

(4)机动车不负责的,承担10%;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快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的责任;(六)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静止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在车辆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由机动车全额赔偿,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按现行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诺:

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保护现场,未立即停车,或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一)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依法可以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逃逸方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如果伤势还没有痊愈,但只是需要继续在家休息,此时也可以做伤残鉴定,可以向主治医生咨询伤残鉴定的时间。但是受害者最好一次性向肇事者索要可能的后续费用,因为交通事故最好一次性解决,以后无休止的纠缠对双方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