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百科网,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百科

驾照12分扣完了如何快速拿回驾照 驾照12分扣完了如何快速拿回驾照呢

时间:2023-07-25人气:作者: 佚名

驾照12分扣完了如何快速拿回驾照 驾照12分扣完了如何快速拿回驾照呢

驾照12分扣完了如何快速拿回驾照

驾驶证一次扣12分后,主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1.违规处理和罚款。交警暂时暂扣了你的驾驶证。

二、15日内,到市交管办登记学习(250元)。

三、正式学习七天。

4.学习期满后,预约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去交警队领驾照。

这是一个通用的程序,但是如果你必须使用汽车呢?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折腾。有什么办法可以快速办理扣费,拿回驾照?如果是这种情况,也可以尝试以下方法:1。如果下一次分数清零后每年对该车进行一次年审,可以先处理,清零后再处理,就可以通过年审了。

2:买分,买六分。

3.家里其他人的证书有分数就更好了。把他们扣下。

4.充满诚实的学习。

5:找关系,你懂的。

车主快速拿回驾照的12点流程:

1.如果司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被扣了12分,他的驾照将被扣留,扣驾照的交警部门将出具《录取通知书》。拿着这张《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参加学习。

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为5天,时间为每天早上。

课程:包括道路违法行为记分与处罚、驾驶员心理素质与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

注:驾驶员本人发现扣分的,可以持驾驶证进行登记,驾驶证同样有效。

2.司机完成所有课程后,学校将为他颁发培训证书。(拿到培训证书不代表拿到驾照。)这个结业证书是参加考试的敲门砖,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能拿回证书。

3.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参加考试者需持《培训合格证》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参加科目一考试。报名、考试等流程和当年刚进考场时完全一样。

注意:但是,有些司机一考完试就不太好。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驾驶员两次都得了12分,那么除了科目1之外,还要参加科目3的考试,也就是驾驶员通常所说的“路考”。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记分达到12分或者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当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后十日内为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

驾照12分扣完了怎么做呢

1、你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你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4、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