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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推动驾照培训先学后付模式(驾照先学后付费)

时间:2023-07-26人气:作者: 未知

交通部推动驾照培训先学后付模式(驾照先学后付费)

交通部推动驾照培训先学后付模式

驾驶证培训先学后缴模式《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公安部和交通部去年底联合推出的。《意见》明确指出,将全面改革我国驾考制度,改变驾培机构一次性提前领取全部培训费的模式,实行小时培训、培训后按小时收费的服务措施。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将“驾校飞行员50%先交培训费”列为今年要推进的民生问题之一。昨天,《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每次培训后按时间付费。

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规定,学习驾驶人应当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的培训费和教材费,以及建立档案的资料等。每次驾驶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培训费按预约期课时价格支付。不同时期的学时单价见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中,收费项目分为五类,分别为相关服务费(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及现场驾驶培训、道路驾驶培训等。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

要求财产的受训者可以拒绝支付。

示范合同很清楚。在培训过程中,如果学车司机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通过测试,教练和管理人员会减少培训项目和课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车司机索要金钱或其他利益等。,他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改正,并可以拒绝支付相应期限的培训费。

此外,学习驾驶人发现培训机构未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培训场所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改正,并可以拒绝支付相应期限的培训费。

交通部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部对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医疗事故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本应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按期取得,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遗失的。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财务不健全的私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只能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遗失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误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开具的休息日两部分组成,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或治疗结束后无相关证明休息的,不收取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伤残人员伤残后不赔偿误工费。

损失时间的赔偿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特别是损失时间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法应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确定。交通事故造成时间损失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