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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处如何善后 交通事故快处怎么处理

时间:2023-07-27人气:作者: 未知

交通事故快处如何善后 交通事故快处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快处如何善后

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善后事宜,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事故很快发生后,许多骑手对这项新规定不太了解。下面边肖站会告诉你一些知识。

从长春某保险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张女士处了解到,一般来说,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应通过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通知估损员前往现场对车辆损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机动车保险理赔申请书》,事故责任人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双方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维修发票、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证明》、银行卡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理赔业务。一般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会在受理案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理赔款汇至事故责任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如果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可以去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确定损失。

张女士说,如果双方承担同样的责任,可以到附近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接收方的保险公司必须立即通知对方的保险公司共同调查。如果对方表示不参与,接收方的保险公司将无条件调查确定两车受损情况,调查应准确合理,并向双方出具两车调查报告、损失说明和保险公司要求的理赔资料。未参与调查的保险公司应当认可调查结论。

同时,她还表示,如果事故车辆双方损失不超过2000元,双方保险公司将根据勘验、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勘验报告和损失声明,在自行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该车辆损失。一方实际损失超过2000元的,不在快速处理范围内。各保险公司应按正常理赔程序及时赔付,接单方保险公司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调查。2000元以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支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赔付。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是编辑整理的报告最新信息。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有哪些条件

车主首先需明白可进行快速理赔的几个条件,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能够正常行驶,且没有严重损害、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当然,仅满足了这些条件还不够,要想走快速理赔程序,还需要车子未碰撞到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且双方车辆手续齐全。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应立即将车停下,如有条件最好树立警示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车辆轮胎位置,然后将车辆开至快速理赔点进行赔偿。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第一时间记录下对方车牌,以免途中责任方“开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