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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每月1050元

时间:2023-06-13人气:作者: 佚名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每月1050元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每月1050元

  2017年2月10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

  该项政策将惠及全市约4.5万名失业人员。主要有三类人群将从中受益,分别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农民工和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人员。

  本次调标有3个特点:

  1、两档合并为一档,原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区域划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标将两档合并为一档,统一为1050元/月;

  2、标准最高涨三成,与原标准比较,此次调整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

  3、经办机构主动补发减轻失业人员办理负担,对今年1月份已按照原标准发放待遇的,采取经办机构主动补发的方式确保差额部分足额支付到相关银行账户中,减少失业人员申请补发手续负担。

  目前,各项待遇调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月份或将全面兑现。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原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领取办法: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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