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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广宁县公租房申请指南 肇庆市广宁县租房

时间:2023-08-17人气:作者: 未知

肇庆广宁县公租房申请指南 肇庆市广宁县租房

  肇庆广宁县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具有广宁县南街街道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广宁县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县城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县城稳定就业的环卫工人;广宁县城户籍复退军人。

  申请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咨询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收入证明;

  3.住房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还需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住房证明和关系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永青、圣堂、五一、护国、红星居委,南街镇政府,县住建局领取或在肇庆市广宁县住房保障网站上下载

  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doc

  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审并公示:南街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结束日起,组织协调各居委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社区进行公示。

  3.审核并公示:县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肇庆市广宁县住房保障网站登记结果。

  保障方式:实行发放租赁补贴方式,采用轮候制。

  咨询电话:广宁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8626896

标签: 广宁县  住房  户籍  肇庆市  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