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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云县人才住房券线上申领指南

时间:2023-12-07人气:作者: 未知

连云港灌云县人才住房券线上申领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人才范围

  (1)从本县外引进的在职高层次人才;

  (2)晋升为博士或正高职称的事业单位人才。

  2.时间要求

  (1)2022年4月18日及之后引进(以在本县正式参保时间为准,下同)或晋升;

  (2)人才引进或晋升后的两年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其中,2022年度、2023年度引进或晋升的人才申报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对象及标准

  1.符合条件的人才,经审核入选后,按照1-9类人才类别,可申报购房券。具体人才类别和待遇标准详见附件1。

  2.事业单位人才晋升为博士,可享受引进博士相应待遇;晋升为正高职称,在我县购房可享受5万元购房券。但如已享受低一层次人才奖补待遇的,需做相应扣除。

  二、申领兑现流程

  (一)申领

  1.注册登录。单位登录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yzs.lygdj.gov.cn/,以下简称“一站式平台”)并注册,单位注册成功后,人才再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申报购房券前,尚未注册过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请直接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平台注册,确保信息入库已在原“连云港人才之家”信息系统注册过的单位或个人,新系统登录账号不变。

  2.网上申报。注册登录成功后,人才进入“购房券(灌云县)”模块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附件:

  (1)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如人才注册时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2)与申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如人才注册时已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3)填写《灌云县人才购房券申请表》(附件3),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

  (4)与申报有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以证明材料名称命名(如学历证明材料可命名为“学历证明”)。

  3.审核认定

  (1)审核。用人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公安、民政、不动产、人社等部门)按各自权限对人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用人单位初审时,需从系统上导出《连云港市灌云县购房券申请审批申报书》(附件4),盖章后上传。

  (2)公示。初审通过后,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后,确定发放人选。

  4.升级。尚未兑付购房券的持券人才在学历、职称等晋升后,两年内(以晋升时间为准)可按程序申请购房券升级。

  5.更换。已在本市其他县区申领过人才购房券且未兑付使用,工作变动到灌云县的,在引进到本县2年内可重新申领本县购房券。

  (二)兑付

  1.在县住建局设立人才购房券专项账户,根据人才购房券申请情况,由县委人才办将相关资金拨付住建局,用于及时支付购房首付款。

  2.人才购房时,填写《灌云县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附件5),经工作单位盖章后(工作单位变动的还需现工作单位所属地人社部门盖章),直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抵扣首付款。

  3.人才购房券兑付有效期5年(自购房券获批之日起算),逾期无效。

  4.对于持有购房券的人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无法实现兑付的,可以申请以现金形式兑付:(1)人才引进来灌后结婚,且结婚时配偶已在本县有自有住房的;(2)人才来灌后因政策调整或确不了解政策造成先购房、后申领购房券的。

  现金补贴兑付流程及管理要求参照人才购房券执行。现金补贴资金由县住建局根据季度发文名单定向拨付发放到申请人账户。已离灌的,不再发放现金补贴。

  附 件:

  1.灌云县人才购房券发放对象及标准


  2.灌云县人才购房券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3.灌云县人才购房券申请表

  4.连云港市灌云县购房券申请审批申报书

  5.灌云县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

  6.灌云县人才购房券补贴退还申请表

  附件可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