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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资格年审公告 2023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资格年审公告公布

时间:2023-12-06人气:作者: 未知

2023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资格年审公告 2023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资格年审公告公布

  一、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5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审核材料提交至南通创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号窗口(紫琅科技城6号楼裙楼1层)。

  二、审核对象

  获得创新区第一、二批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11月16日,合同编号为RCAJ202101**、RCAJ202102**)。

  三、审核资料

  1.创新区人才安居资格年审表(见附件);

  2.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尚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情况所在页;

  3.人才本人户籍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4.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人才连续12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0月)在创新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收入证明材料;

  6.不动产信息查询授权书(申请人及配偶分别签署);

  7.其他证明材料;

  注1:婚姻状况、子女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提供第2、3项资料,由本人确认签字。

  注2:人才本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在南通市区名下住房及交易记录、人才公寓实际居住情况由创新区统一核验,本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流程

  1.人才如实提供材料,将审核材料统一提交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受理审核材料,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南通创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号窗口(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3.创新区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复审。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对人才安居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人才在资格年审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由通创投公司立即收回人才公寓,同时其本人及所在企业不得再次申请享受创新区相关人才安居政策。

  咨询电话:0513-59002125

  》》材料下载:

标签: 人才  材料  用人单位  南通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