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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指南(温州大学参军)

时间:2023-07-07人气:作者: 佚名

温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指南(温州大学参军)

  温州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指南

  01、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安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令》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以茶山街道入伍的学生为例,安置地为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详细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河乡路803号。

  02、安置报到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本人退伍证原件、行政介绍信原件、1寸证件照1张(底色、服装不限)、立功受奖情况证明或证书、落户材料(户口未注销的不必携带)等,具体以报到地要求为准。

  温馨提醒: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前往安置地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具体以安置地要求为准。

  03、退役复学后如何办理户籍手续?

  入伍前户口如已迁至学校,则需携带落户介绍信等相关证明前往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地址:南校区行政楼314B,电话:0577-86596069)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落在外地的,恢复户口的手续需咨询当地派出所,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如需出具在读证明,可在学校学区事务中心自行打印)。

  步青学区学生事务中心:A区一号楼大厅,上班时间8:30--20:30

  溯初学区学生事务中心:C区十号楼大厅,上班时间8:30--20:30

  超豪学区学生事务中心:E区五号楼大厅,上班时间8:30--20:30

  04、退役复学后如何办理档案交接?

  及时将档案及调档函交给学院负责档案管理的辅导员老师,并办理相关手续。

  05、退役复学后如何将党组织关系转回学校?

  本人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组织关系从部队转回学院,介绍信交至学院党委(党总支)备案。预备党员需牢记个人转正日期,提前一个月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具体可咨询学院负责党务工作辅导员。

  06、退役复学后如何办理寝室入住?

  办理寝室入住遵循学院安排为主,具体可咨询学院公寓工作辅导员。

  0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温馨提醒:转专业申请及办理需咨询学院教务科,具体以学校教务处和学院教务科的要求为准。

  08、转专业后的专业培养方案有什么变化?

  转专业后按进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学院对转入学生的已获学分进行认定,并指导学生制订个人修读计划,重新进行选课。未修课程应补修或改修,已修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充抵相同、相近课程,多余学分可以充抵相应的任选课、公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办理。

  09、转专业后还需要关注哪些事项?

  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个人学号不做变更,已订购的教材不予退还。学生证信息修改可联系学院学生科进行办理,同时可凭修改后的学生证到南校区会展中心校园一卡通窗口办理新的校园一卡通。寝室调整手续到相应学区宿舍管理办公室进行办理。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可联系学院学工办。

  1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减免学费吗?减免金额有多少?

  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国家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1、如何申请学费减免?

  及时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按表格要求盖好相关部门的公章(1式2份)、退役证复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提交学校资助服务科审核。

  填写要求:“开户银行账号”一栏,请务必填写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下载学费减免相关申请表见下图:

  12、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免修及学分奖励吗?

  根据《温州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应征入伍的我校在校学生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无违纪记录),可直接申请获得体育课、体能测试、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学分,成绩记为良好;同时,学生复学后可另外奖励6个学分,奖励学分可申请冲抵2-4个公选课学分及课外教育学分,成绩记为合格。

  13、免修及学分奖励该如何申请?

  免修及学分奖励申请表可登陆温州大学学工在线网站进行下载,需在学院教务科老师指导下认真填写。

  14、申请完免修及学分奖励后,还需要进行学生课程课程改补退吗?

  相关课程的开课学期初,需根据教务处的课程改补退通知,自行参加学籍异动学生课程教务系统的改补退工作,如未及时退课,将产生“0”分记录。

  15、如何进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冲抵?

  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按《温州大学本科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学生在修满规定的课外教育项目选修学分后,超出部分可充抵不超过 6学分的公选课学分;与学科专业内容相关的学科竞賽等创新创业所获学分,学生可申请充抵不超过4 学分的相关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中,超出部分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充抵公选课或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均记为 “合格”〔见附件4)。充抵公选课和专业选修课合计不超过8学分,其余的作为超修学分子以记载。

  16、如何查询自己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

  课外教育学分(如创新创业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可通过我的温大APP——课外学分管理进行相应查询。

  17、退役大学生在评选学校综合奖学金时有什么奖励政策吗?

  学生应征入伍当年、(或新生保留学籍退役复学次年)获得综合奖学金的,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该名额不占此等级规定比例),若已评定为一等奖学金的不再提高等级;若无获得综合奖学金的,自动评定为综合奖学金三等奖(该名额不占班级规定比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名单由校人武部提供。

  18、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即1650元/人/学期)。按照不重复资助原则,学生不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19、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加分吗?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吗?

  退役大学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只和退役士兵竞争,不占用普通考生的名额,单独划定分数线)。从2021年起,专项计划的招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由之前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的名额与统招计划无关,原则上不得挪用。

  温馨提醒:考研加分政策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可同时享受。

  附:各学院国防教育工作辅导员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办公电话

商学院

黄汉

0577-86680831

法学院

黄素素

0577-866939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澜

0577-86680675

教育学院

李金伟

0577-86689002

体育与健康学院

陆冰瑶

0577-86680837

人文学院

刘炳林

0577-86680950

外国语学院

柴广召

0577-86680937

数理学院

叶成广

0577-86591258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武晓岚

0577-86689303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陈瑞鑫

0577-89598963

机电工程学院

雷宏宇

0577-86689629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廖晓安

0577-86689070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汤家辉

0577-86599563

建筑工程学院

黄骑骥

0577-86689602

音乐学院

张凯

0577-86680935

美术与设计学院

杨永利

0577-8668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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