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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

时间:2023-10-16人气:作者: 未知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4名本科/硕士学历工作人员,10月17日截止报名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按我校校内非在编人员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7日24:00。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按报考岗位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如“张三应聘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表演教师(D01)”,报名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辨,否则恕不受理。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身份证、户口本。

  4.从大中专起各个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同时提交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按附件4模板开具)。

  6.工作经历材料(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教学任务书(须教务处盖章)或有关获奖证书(报考D03岗创新创业教师须提供本项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如工作经历材料(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参考目录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部分岗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请考生认真查看附件1。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

  4.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资格复审结果及后续的面试相关安排将于资格复审现场告知考生。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

  4.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学校组织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与录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和本数。

  3.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模板.docx

  附件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3年9月28日

标签: 岗位  人员  专业  附件  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