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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时间:2023-07-06人气:作者: 未知

石家庄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取决于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医保经办机构明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将根据协议处理。如果患者遇到被分解住院或强制出院的情况,可以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投诉。

拓展资料:

  参保人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城镇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 95%;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300 元,支付比例为 90%。

  城乡居民: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00 元,支付比例为 92%;县域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400 元,支付比例为 80%。

  参保人在市区就医,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为:

  城镇职工: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 95%;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700 元,支付比例为8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900 元,支付比例为 83%;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200 元,支付比例为 80%。

  城乡居民: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800 元,支付比例为7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000 元,支付比例为 6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 1500 元,支付比例为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