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处罚有几种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0)人阅读时间:2024-04-14怎样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犯罪做出正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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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0)人阅读时间:2024-04-14最高院暴动越狱罪的相关司法规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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