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九十二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雇用一人六个月以上的;
(二)雇用三人以上的;
(三)明知是逃离部队的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而雇用的;
(四)阻碍部队将被雇用军人带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到底怎么对绑架罪断定 绑架怎么判定
(一)本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均有绑架的行为,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区别之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以他人作人质等为目的(0)人阅读时间:2023-04-09刑法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相关司法规定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0)人阅读时间:2023-04-09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0)人阅读时间:2023-04-09构成走私核材料罪既遂怎么判刑
走私核材料罪按照下列标准量刑:一、犯罪情节一般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0)人阅读时间:2023-04-09有关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相关解释主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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