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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怎样的时间限制

时间:2023-09-13人气:作者: 未知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有怎样的时间限制

1、一般不能超过四十五日,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上述期限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标签: 十五日  劳动争议  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