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官临时更改开庭时间是否可以?
法官临时更改开庭时间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院开庭的前提是,需双方当事人均亲自签收开庭传票或代理人代为签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要保证各方的诉讼权利,否则即是程序违法。
二、开庭后判决书多久能下来
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一审刑事案件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审的审判时限
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都是需要确定开庭时间,并且需要提前的通知相关的当事人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一般是不能够随意的更改开庭的时间,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必须要更改,延期开庭时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知的。
行政诉讼中须改变原审判决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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