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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之间债权转让)

时间:2024-03-01人气:作者: 未知

债权转让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之间债权转让)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是需要通知债务人的。离婚双方对其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转让给夫妻中的一方,可以转让。所以债权人可以把债务都转移到一个人来清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承担相应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借贷关系,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夫妻一方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从事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形成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我国法律是认可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转让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如何进行转让,如果没有获得债权人同意,那么都不可能生效,债务移转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

标签: 债务  债权人  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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