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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中发现对方又侵权怎么办?

时间:2024-03-28人气:作者: 佚名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中发现对方又侵权怎么办?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中发现对方又侵权怎么办?

1、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中发现对方又侵权,可以先按照以下流程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然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

(1)首先是分析原著作。并不是所有的著作都有著作权。一部具有著作权的著作首先应该是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的著作,其实应该是独创的,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复制。

(2)然后对侵权人的侵权方式进行分析,也就是其对侵权著作的使用方式。例如,进行复制可以是通过印刷或者复印的方式进行侵权。关于复制,我国法律规定,将一些平面作品进行生产或者制作成立体的产品的行为不对平面作品构成侵权,例如产品设计图纸、工业设计。

2、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二、著作权侵权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的目的在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但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执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则调解协议就失去效力。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民事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

当然,著作权人在受到他人侵犯时,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也可依职权)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不服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可以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起诉。

使用著作权后,可能会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这也是不少人、单位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其中一种原因。但是若侵权行为被发现,且经过认定,确定满足了著作权的侵权要件,侵权者获得的违法收入不仅可能会被没收,还有可能会被责令支付赔偿金。

标签: 侵权行为  著作权  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