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地域回避的规定是怎样的?
1、刑事诉讼中并不存在地域回避的规定。
地域回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原籍和其他不宜任职的地区担任一定级别的公职的制度。地域回避中的职务包括乡和县级的党、政、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职务,以及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
2、刑事诉讼中的回避规定具体如下: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有权决定回避的人或组织有哪些?
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这里要注意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在民事诉讼中,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检察人员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3、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和侦查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4、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院长的回避
5、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院检察长、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6、对申请回避的特定要求:申请回避应当明确提出理由,如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而没有提出任何理由,或者所提理由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此外,对于回避理由中的第5种情形申请回避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不能提供,法庭也可以当庭驳回。另外,提出回避的方式,既可以书面方式,又可以口头方式。
与民事、行政诉讼一样,刑事纠纷案件也适用回避制度,审判人员等,若是发现自己的情形属于法律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回避申请。当然,提出的申请可能会被批准,也有可能不会。若不被批准,则无需回避。
口头协商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口头协商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只要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那么通过口头的方式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合同签订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书面的形式,口头的形式等等都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法律的规范性就可以了。(0)人阅读时间:2023-03-25高速路倒车撞人怎么处理(高速路倒车撞人怎么处理的)
在高速路上倒车撞人的话,需要立即停到安全的地方,然后立刻进行报警处理,同时需要立即抢救伤者,并且要保护现场,在高速路上进行倒车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撞到人的话,那么是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0)人阅读时间:2023-03-25广州介绍卖淫罪律师费是多少 广州介绍所找工作
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介绍卖淫罪的律师费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而定,犯罪情节较轻的,通常收取几百元的律师费,案件较复杂的,通常收取几千元不等的律师费,案件越复杂律师费越高。(0)人阅读时间:2023-03-25《刑法》中规定投案后未中止犯罪能否认定自首
犯罪嫌疑人投案后未中止犯罪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当犯罪嫌疑人向公安部门自首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做出从轻或减轻量刑的处罚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法院可以做出不(0)人阅读时间:2023-03-25刑事诉讼中地域回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的刑事诉讼回避种类
口头协商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高速路倒车撞人怎么处理(高速路倒车撞人怎么处理的)
广州介绍卖淫罪律师费是多少 广州介绍所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