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进行分割吗?
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夫妻结婚不管时间多长,在离婚的时候一定都是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若夫妻本身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其实不会有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共同所有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先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也是需要是维护其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因此女方也是有权要求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进行相应的分割的。法院将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来对案件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决定是否可以分割到死亡赔偿金。
不执行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不执行拘留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最长是不超过三十七天。对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作出的拘留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必须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公安机关给出的拘留的处罚决定执行的,那么可能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加重处罚。(0)人阅读时间:2023-04-08离婚时夫妻一方私自处置财产怎么处理?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财产分割的问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的,但是在最终的判决结果没有下来之前,任何一方都不能做财产进行擅自的转移或者由其他的操作。(0)人阅读时间:2023-04-08公安机关可以管辖重婚吗? 公安机关对重婚罪有管辖权吗?
公安机关不一定可以管辖重婚,若重婚属于民事纠纷案件,那么公安机关不会管辖。对于重婚属于刑事案件、且属于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那么公安机关确定满足重婚罪的立案条件之后,需要立案、并侦查侦查。(0)人阅读时间:2023-04-08需要分割解除婚姻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就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进行最终决定如何进行分割。双方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来解决。(0)人阅读时间:2023-04-08离婚判决公示期内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可以进行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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