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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清算期间怎么填?(企业所得税清算期间怎么填写)

时间:2024-02-27人气:作者: 佚名

企业所得税清算期间怎么填?(企业所得税清算期间怎么填写)

一、企业所得税清算期间怎么填?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清算期间指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具体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税款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4、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5、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6、法定代表人姓名; 7、注册地址;

8、生产经营地址;

9、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10、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公司清算程序是怎样?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进行清算,要成立清算工作组,对清算工作组的组成人员也有相应的规定,企业清算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违规进行企业清算是无效的,企业清算必须按上面所介绍的程序进行,完成清算工作。

标签: 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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