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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猇亭区小学及初中新生入学公告

时间:2024-05-23人气:作者: 佚名

2024宜昌猇亭区小学及初中新生入学公告

  2024宜昌猇亭区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学期新生入学公告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小学新生入学要求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招生对象

  1.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猇亭区,且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以下简称第一类对象)

  2.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猇亭区,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以下简称第二类对象)

  3.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猇亭区,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猇亭区内因拆迁而租房居住的(以下简称第三类对象)

  4.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猇亭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祖父辈在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三代同堂),或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祖父辈均无房产,曾祖父辈猇亭区内有住宅性质产权房(四代同堂)(以下简称第四类对象)

  5.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猇亭区,又无房产的,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猇亭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的;或者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猇亭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证明的(以下简称第五类对象)

  6.不符合上述情形的适龄儿童,如有意愿在猇亭区内入学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学生等(以下简称第六类对象)

  二、证明材料

  1.符合第一、二、三、四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现居住地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第三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拆迁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第四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还需出具其监护人与祖父辈或曾祖父辈的关系证明材料(如老户口本、人事档案、关系公证书等,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若无,则填写教育局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模板),此承诺书由学校线下审核。

  2.符合第五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除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外,在猇亭区内办厂或经商的,同时要提供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居住证;在猇亭区内务工的,同时要提供务工证明、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等材料。

  3.符合第六类对象的一年级新生,港澳台籍学生,除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籍学生除提供身份信息、户口信息、现居住信息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护照与签证,接收学校出具《基础阶段教育机构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经由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4.符合上述对象的七年级新生,除提供以上各类对象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三、录取依据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住”优先“户”的原则,按顺序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无学位接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四、招生范围

  1、猇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兴善校区:

  红港新村社区1-4网格,古老背社区1-4网格,双桥社区1-8网格,桐岭新村1网格,桐岭社区1、2、3、10、11网格,六眼冲社区1网格,蔡家畈社区1、2、3、4、5、6网格,毛家岗社区1网格,六泉湖社区8网格;

  2、猇亭区第一小学:

  桐岭新村2-8网格,桐岭社区4-9网格,云池街办(下马槽社区1-3网格,黄龙寺1、2网格,云池社区1、2网格,新金岭社区1网格,石板冲社区1、2、3网格,福善场村1网格);

  3、猇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六泉湖校区:

  七里新村1-6网格,鸡山新村1-6网格,虎牙社区1-4网格,长江新村社区1-7号网格,鸡山社区1-8网格,六泉湖社区1-7网格;

  4、猇亭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高家校区:

  高家村1、2网格,高湖村1、2网格,磨盘溪社区1-2网格;

  5、宜昌市猇亭区实验初级中学:

  猇亭区所有网格;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分为校内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4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23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

  (一)校内直升计划:录取对象由民办学校提供名单,区教育局确认后上报市教育局导入招生平台锁定,不得再参加校外计划录取。

  (二)校外计划:

  一般录取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在宜昌市内适龄儿童。

  优先录取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房产均在猇亭区内(房产以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区内拆迁户房产以住房保障中心认定为准),房屋产权人为学生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且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

  二、报名时间

  优先录取类:6月3日至6月7日,家长携带户口、房产等佐证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民办学校预登记(提供的户口、房产佐证材料上登记人须为同一人),民办学校初审合格学生填写优先录取资格审批表。

  一般录取类:6月24日至27日网上申报。

  三、招生流程

  (一)校内直升招生流程

  6月30日前民办学校提供录取名单,导入平台锁定。锁定人员可以在网上填报1所公办学校。

  (二)优先录取类招生流程

  1.预登记。6月3日至6月7日,学生家长携带户口、房产等佐证资料到民办学校预登记,民办学校初审合格学生填写优先录取资格审批表。

  2.资格审查。6月8日至6月11日,区教育局、猇亭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中心、猇亭自规分局等部门对民办学校已预登记学生进行信息审核。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信息审核工作的全程监督。

  3.预录公示。6月12日,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猇亭区2024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优先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

  4.录取确认。6月17日至21日期间接受家长申诉,回复,预录取学生待一般录取类招生名单公示后,由民办学校确认时间统一缴费,6月24日至27日可以在网上填报1所公办学校,不得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凡是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将视为放弃我区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没有被录取的学生6月24日至27日可以参加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

  (三)一般录取类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一般录取类学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已申报公办学位的前提下,登录“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双(多)胞胎学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或分开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选择捆绑式报名的学生,应于6月24日前带相关资料到所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2.录取公示。录取结果由招生民办学校统一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3.缴费注册。录取公示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注册,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的录取而导致招生计划缺额的,由民办学校按缺一补一进行招录,报教育局备案。

  四、电脑派位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市教育局统筹下,7月1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选择捆绑后的双(多)胞胎以家长确认的号位参加电脑派位,若录取,则按照实际捆绑人数安排学位;若未录取,则同时都不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流程第一步:学生家长注册用户,申请学位。我区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

  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热点查询“招生入学”

  网址:http://jyj.yichang.gov.cn/

  湖北政务服务网:

  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

  网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

  移动端:

  “宜格服务”小程序或“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我要办事 学生网上报名),符合我区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查看招生信息及操作说明——填报信息——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期可修改信息)——等待比对结果。

  第二步:平台数据自动比对,家长等待结果。

  ①若比对成功,家长可查看可接收短信,学生对应学校确定

  ②若比对不成功,家长通过平台或短信获取在何时何校进行面审的信息

  第三步:学校面审。

  ①面审通过,学校系统操作“面审通过”上报教育局审核

  ②面审不通过,学校系统操作“面审不过”上报教育局,并提供学生纸质材料到教育局

  第四步:教育局审核。

  ①教育局可直接审核大数据比对成功学生

  ②审核学校上报“面审通过”学生

  ③审查学校上报“面审不过”学生,统筹分流对应到校

  第五步:家长查看公办学校录取结果。

  第六步:规定时间内打印通知书。

  第七步:到校报道注册。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招生咨询电话区教育局招生办:0717-651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