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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小升初《小学毕业生回户籍 晋江小升初政策

时间:2024-05-29人气:作者: 未知

晋江小升初《小学毕业生回户籍 晋江小升初政策

  晋江小升初《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房产)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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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1、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需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房产)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具有我市户籍但其子女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需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房产)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3、父(母)一方已在我市购房但其子女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需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房产)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父(或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或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小学毕业生需在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晋江市教育局一楼大会堂中教科临时报名窗口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标签: 户籍  小学  学籍  毕业生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