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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告家长书

时间:2024-03-25人气:作者: 未知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告家长书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告家长书

  一、“两一致”新生入学,尽最大努力解决

  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统筹四个校区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解决片区内“两一致”并实际入住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两一致”特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相关证件办理需提前于2024年3月1日前办妥;实际入住指已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经入户调查情况属实;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并实际居住片区,视为片区户口)。

  1.桥南校区招生

  (1)优先招收片区原住居民(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户籍子女和桥南片区改造项目被征迁对象子女。

  (2)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服务片区内符合“两一致”要求并实际入住的 60m'及以上购房户子女、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派位未中签对象暂寄桥南校区就读或统筹安排到其他校区就读。

  2.滨江校区招生

  拟派位招收服务片区(卓辉海港城、世源江湾国际、舒华奥体中心、百信御江帝景、溜霞花园、华洲安置小区、华洲家装市场、柏景湾和万科金域滨江)符合“两一致”要求并实际入住的60m及以上购房户子女入学。派位未中签对象统筹安排到其他校区就读。

  3.金针校区招生

  优先招收清濛村、柴塔村、御辇村原住居民子女;拟派位招收清濛怡景和中骏蓝湾悦庭等小区符合“两一致”要求并实际入住的60m及以上业主子女入学。派位未中签对象统筹安排到其他校区就读。

  4.海丝校区招生

  (1)优先招收片区原住居民(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户籍子女和桥南片区改造项目被征迁对象子女:

  (2)招收服务片区(海丝景城、蓝湾半岛、江夏丽景;恒大御景湾<根据《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恒大御景湾纳入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海丝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服务片区的通知》晋池政[2016】258号文件精神,2024年起纳入>)符合“两一致”要求并实际入住的60m及以上购房户子女入学。

  二、非“两一致”对象回原籍入学或服从调配入学

  片区内不符合“两一致”要求或未实际入住对象可回原户籍地入学,或凭“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在居住务工地自行申请入学。需要在周边学校入学的,由池店镇教育中心、晋江市教育局协调到周边(或邻镇)尚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其他年级插班生转学

  各校区二至六年级已无空余学位,不再接收插班生入学(该事项已在2020年7月发布的《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中就已予以明确)。

  四、温馨提示

  1.请2024年秋拟就读一年级的服务区适龄儿童(2017.9.1-2018.8.31出生)家长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登录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招生预登记平台进行预登记。片区内适龄儿童如需转入本地学校二至六年级就读,于全市统一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池店镇教育中心(届时将在桥南社区服务中心设立登记点)凭房产、户籍等证件登记,由教育部门协调到池店镇有剩余学位小学就读。

  2.已达入学年龄(2017.9.1-2018.8.31出生)暂时无法入学的学龄儿童,务必按照要求办理缓学手续;超龄儿童(即2017年9月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申请入学,必须同时提供法定入学时段户籍所在学校审核批准的《免缓学申请表》,学校才接受申请。

  3.2024年5月前后,第三实验小学将根据《晋江市2024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并公布《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意见》,细化招生工作要求,敬请关注。

  五、招生预警

  2021年起,学校就已发出招生预警,目前学校四个校区办学规模已严重超过学校四个校区的设计规模(2021学年至2023学年均向桥南五中借用教室进行过渡),学校对现有招生片区内2024年秋季将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进行摸底,数据显示,学校服务片区内的一年级适龄儿童人数远超同年毕业班人数,学校教室缺额巨大。为此,学校再一次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1.自 2024年秋起,学校已无法确保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都能入读第三实验小学(包括另外三个校区),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有可能会采取按一定顺序或摇号派位方式招生,未派中的学生由池店镇教育中心和晋江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敬请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准备成为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的家长要提前考虑孩子入学事宜,预先做好安排,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2.学校将严格执行晋江市招生文件中规定的:“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根据晋江市招生文件规定: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及以上的住宅业主子女→③60m’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学校将优先保证原住居民子女和60m'及以上的住宅业主子女就读,如容量不足,60m’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业主子女由池店镇教育中心、晋江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周边(或邻镇)尚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95-8593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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