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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幼儿园招生简章

时间:2023-06-19人气:作者: 未知

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适龄入读原则。切实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需年满3周岁(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二、招生对象及录取顺序

  1.招生对象

  家庭住址(《房屋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开区范围内且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幼儿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2.录取顺序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招商引资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本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本小区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3)本小区房产经开区户籍适龄幼儿。

  (4)经开区户籍父母在南宁市内无房产,与本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幼儿。

  (5)本小区房产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6)经开区户籍且父母在经开区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7)本小区房产南宁市外户籍适龄幼儿。

  三、招生年龄段

  小班幼儿(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班幼儿(出生日期: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班幼儿(出生日期: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四、招生计划表

标签: 幼儿  南宁市  户籍  招生工作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