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
经评审,认定赵怡韵等342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材料
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邮费到付)、自取方式发放(以系统中选定方式为准),体检未完成的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及其他必须材料前往领证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领证时间
2023年6月19日—2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三、领证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11楼1101室(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四、注意事项
(1)妊娠期或哺乳期申请人有暂缓缺项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持合格体检单前往新吴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如本人无法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本人亲笔签署的《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方可领取。
(3)姓名前有“*”的申请人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须有效期内),否则将作不合格处理。
附件
附件1:2023新吴区第一批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xlsx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并下载
附件2: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pdf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并下载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