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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2023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通知

时间:2023-04-13人气:作者: 佚名

台州2023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通知

  台州市2023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1.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于 2023 年 3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经核定后公布。

  2.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分志愿生(包括正取生、自费生)和自主招生两部分。志愿生要事先公布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自主招生由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结束后通过招生平台在线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市级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3.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市区招生,若需要跨县(市)招生的,学校须在 2023 年 3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跨县(市)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

  4.若个别民办普通高中需降分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分录取,降分幅度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 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