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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开封中考政策 开封市今年中考时间

时间:2024-06-11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开封中考政策 开封市今年中考时间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中学,民办中学,河大附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职普结构,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各县及祥符区要科学编制好所管理的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局属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

  二、录取办法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本通知制定本区域的考试招生方案,并组织开展阅卷和录取工作,市、县及祥符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中招考务组织管理工作。

  (一)报 名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县及祥符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照顾项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https://zsp.zcj.jyt.henan.gov.cn/home)”进行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填报。

  (二)毕业标准

  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其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市区学生的毕业标准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划定;各县及祥符区学生的毕业标准由各自教育体育局自行划定,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三)考 试

  1.考试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

  2.考试时间安排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按照开封市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各自负责组织区域内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中招考试成绩总分为730分。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分别占比约为25%、30%、40%、5%),其中D档不超过5%。生物、地理均具有C等(含C等)以上成绩的考生方可被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含分配生);具有D等(含D等)以上成绩方可参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河南省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平台无成绩的考生,可提供地理、生物成绩证明(流出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或者参加补考,由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9日前在平台补录成绩。无等级证明,但有成绩证明的,折算为50分后,与流入地中考当年同分同等级。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以及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3.考试组织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中招考试工作,成立中招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委和中招办),切实维护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中招考试要力争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范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作为重点,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监考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及管理,提高所有考试参与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中招办将巡视到各县及祥符区的每个考点和市区的每个考场,各县及祥符区中招办要巡视到本区域内每个考场。

  只报考全省提前批的考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中招办负责接收考生相关材料并组织其参加考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四)阅 卷

  阅卷工作由中招办统一组织,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手段,努力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规范艺体特长生招生

  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市级以上认定的艺体类多样化发展示范校除外)。特长生测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每年5月中下旬,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合格考生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中招录取时,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六)录 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中招办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统一实行网上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标识码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

  市区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各县及祥符区的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各县(区)中招办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各县(区)批次设置方案务必按时上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汇总后报省厅统一设置。市中招办、各县及祥符区中招办要结合本地普通高中学位和招生计划数量,合理划定区域内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由市中招办于7月10日前,统一组织各招生单元将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高中招生平台。

  2024年,我市中招录取批次依次为省提前批、各招生单元的提前批次(艺术、体育特长生)和普通批次。市区普通批内设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民办学校和高收费项目均统一设定在市区普通批的第三批次。各县及祥符区的批次设置由县(区)中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全部批次录取结束以后,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又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志愿征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征集志愿择优录取。已经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征集。

  省提前批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市主城区、各县及祥符区提前批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16日。

  7月20-30日,市主城区、各县及祥符区各自进行普通批录取;要规范录取办法,确保分配生招生效果。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填报以上各批次志愿。

  8月3-6日,全市统一集中补录,全部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被学校正常录取或参加征集志愿被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报到,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三、相关政策

  (一)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市主城区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主城区初中学校,各县和祥符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的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二)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主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和祥符区、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厅直属高中按所在地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四)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市、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市、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区域内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六)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照顾 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9.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京英才计划”的意见》(汴发〔2022〕10号)精神,对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按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10.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11.经市政府批准的来汴投资企业持有开封市投资绿卡人员,对其子女的照顾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除上述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祥符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招考试。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审核、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要在学校校园内予以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今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县(区)级招生工作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严禁对外公布。

  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中招考试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建立应急指挥专班,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及祥符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要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

  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市主城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县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024年6月3日前,市主城区、各县及祥符区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执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

  全市均要依托高中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在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各县和祥符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附件:

  1.2024年中招考试招生录取承诺书

   2.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