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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黄岩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2020年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时间:2024-06-04人气:作者: 佚名

2024黄岩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2020年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区实验中学、北师大台州实验学校、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文渊学校、镇东小学、永宁小学除外)以儿童的户籍为主要依据实施招生,如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相应条件的其他儿童入学。招生批次和办法如下:

  第一批

  具有黄岩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由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第一类

  儿童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登记在学区内,且与监护人学区内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户籍登记时间须在儿童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一致、与入学有效房产一致的。

  第二类

  儿童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登记在学区内,仅与监护人学区内户籍(不包括登记在集体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登记时间须在儿童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一致的,或仅与入学有效房产一致的。

  第三类

  儿童户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及以前登记在学区内,与监护人入学有效房产不一致,且儿童和监护人户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监护人户籍未登记在学区内的,或在儿童入学当年5月31日以后登记在学区内的。

  2.儿童户籍登记在集体户,或与其监护人户籍一起登记在集体户的。从2024年6月1日起,儿童户籍新登记在集体户,按照《集体户户籍儿童入学办法(试行)》(附件2)入学。

  3.儿童户籍挂靠在亲友名下,或与其监护人户籍一起挂靠在亲友名下的。

  4.儿童户籍与监护人户籍有其他不一致情形的。

  附件2.doc《集体户户籍儿童入学办法(试行)》

  学校按类别依次录取,若前一类录取后有空余学位,启动下一类招生。若同一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时,根据儿童少年学区内户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儿童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入学的,由区教育局参考监护人意愿在学区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包括区实验中学、北师大台州实验学校)中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其中具有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户籍的儿童,也可由监护人重新报名,参加文渊学校招生;学区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内无法统筹安排的,由区教育局参考监护人意愿在邻近乡镇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间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如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则凭具备的入学条件向其他学校报名,其中儿童户籍与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可回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

  第二批

  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由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通知监护人向有关学校报名,有关学校予以录取。

  第三批

  在前两批招生并落实“长幼随学”服务后,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5年及以上入学有效房产的儿童。

  符合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向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学校以儿童监护人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就近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其中区实验小学本批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儿童,分流至其联盟学校—樊川书院教育集团入学;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小学本批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儿童,可根据监护人意愿和文渊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分流到文渊学校入学。如监护人不服从分流的,则该儿童凭相应的入学条件向其他学校报名。

  第四批

  前三批招生后,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儿童:

  1.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当年5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产证但登记时间未达到5年的入学有效房产的。

  2.儿童有台州市区户籍,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经商,领有工商执照6年及以上且正常年报,同时领有税务登记证6年及以上(实行证照合一制度后办理的工商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的。

  3.儿童有台州市区户籍,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务工,与用人单位签有合法劳动合同6年及以上,同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年及以上的。

  符合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向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学校以登记房产时间和办理工商执照、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比对入学有效房产、工商执照、基本养老保险时间时,登记入学有效房产的时间按3倍计算。

  第五批

  前四批招生后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台州市区户籍人员子女:

  1.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经商,领有工商执照6个月以上且正常年报,同时领有税务登记证6个月及以上(实行证照合一制度后办理的工商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的。

  2.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务工,与用人单位签有合法劳动合同6个月及以上,同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

  符合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向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学校以办理工商执照、基本养老保险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六批

  东城、西城和北城统筹招生。东城、西城和北城统筹招生。前五批招生后,区教育局公布东城、西城、北城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空余学位数。具备东城、西城街道学校第四批、第五批报名条件,但未被原学区学校录取的儿童,可由监护人向有空余学位的东城、西城街道学校报名。具备北城街道小学第四批、第五批报名条件,但未被原学区小学录取的儿童,可由监护人向有空余学位的北城街道其他小学报名。

  学校先录取具备第四批招生条件的儿童,再录取符合第五批招生条件的儿童。同类录取时,分别参照第四批、第五批的录取办法。

  第七批

  东城镇东小学、西城永宁小学招生。具体办法见《2024年黄岩区镇东小学和黄岩区永宁小学招生办法》(附件3)

  附件3.doc《2024年黄岩区镇东小学和黄岩区永宁小学招生办法》

  第八批

  招收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见《2024年黄岩区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附件4)

  附件4.doc《2024年黄岩区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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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户籍  儿童  学校  监护人  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