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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时间:2024-07-19人气:作者: 未知

2024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义务段招生时间安排

  义务段招生政策解读

  落实公民同招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中小学实行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符合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可以参加后期民办学校补录。

  公办学校入学

  公办中小学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判定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

  2024年公办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通道1),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学校端口,选择施教区对口的学校报名(限报1所)。家长如实填报入学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学位正常的学校,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直接录取;对学位缺口较大、资源严重透支的学校,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批次入学。

  民办学校入学

  1.招生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民办小学、初中原则上在吴江区范围内招生,按区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招生。民办学校在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多余名额的,经学校申请、属地政府同意,报苏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2.对象条件:招收地段生、积分生等的同时,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具体对象包括: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是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三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四是持积分入学准入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五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吴江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六是符合政策优待人员的子女。

  3.报名及录取方式:家长选择到民办小学、初中就读的,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通道1),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民办学校端口,选择有就读意向的民办学校报名(限报1所)。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查验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一次性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一贯制学校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可分类设置招生计划,分类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时,可征求本校学生的直升意愿,先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多余名额应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5.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备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认),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面向社会招生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区教育局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实施,邀请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开。

  义务段招生问答

  家长比较关心的12个问题

  1问: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答: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保持稳定,继续落实好上级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巩固“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等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按照市外来工子弟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到2024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

  2问: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段生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4年地段生认定细则较往年没有变化,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以学生户籍地作为入学依据,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问: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招收年龄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公办初中招收2024届小学毕业生。具体对象是: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入学,仅限起始年级);

  4.依据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本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

  4问:今年非吴江户籍的孩子,父母在吴江也没有房产,可以凭父母的吴江户籍入读公办学校吗?具体报名和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答:按照《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24年非吴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吴江户籍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仅限起始年级)。

  请在指定时间(6月13日-6月17日)内信息登记,由户籍所在地区镇、街道教育部门审核资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仅限起始年级)。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报名入口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通道2。

  具体区镇、街道的咨询电话可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栏目中查询。

  5问:正式报名时,一个学生是否可以同时选择公办和民办学校?能选择几所学校?

  答: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报名时,必须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并且不论公办、民办学校,都只能限报1所学校。(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学校,反之亦然)。无论报名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正式报名流程完成。

  6问:在3月份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学生,这次正式报名还需再填报吗?

  答:已参加过3月份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学生,如果正式报名的学校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则不需要再报名,系统直接转为正式报名信息。如果您需要改报其他学校,可以在学校审核通过前,通过报名记录中“撤销”按钮来主动撤回报名记录,重新选择学校进行填报。若学校已审核通过,就需向原学校申请删除报名信息,再按原来的流程填报新学校。

  例如:小明3月份网上填报A学校,正式报名时仍为A学校,那么就不需再次填报,系统自动转为正式报名信息。但如果小明正式报名时想报B学校,可以在学校未审核前,通过报名记录中“撤销”按钮来主动撤回报名记录,重新选择学校进行填报。若学校已网上审核通过,就需向A学校申请删除报名信息,再按原来的流程填报B学校。

  7问:我家孩子今年9月要读小学一年级,学校3月份新生信息登记显示学校学位缺口较大,那会不会被调剂、分流?

  答:这是有可能的。近年来,城区部分区域的适龄入学儿童大量增加,已超出了学校正常的办学容量和承载,对个别资源已经严重透支的学校,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批次入学,不排除向集团其他校区或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调剂、分流。这也是无奈之举。如果你有不止一种选择的,可以提前安排,理性选择学校。

  8问:房产在公办A学校施教区内,想报名热点民办B学校,如果没有被录取的话,该怎么办?还可以回到公办A学校报名吗?

  答:从您的情况看,你的孩子是符合公办A学校地段生条件的,假如你报名了热点民办B学校,但最终没有被录取的话,可选择回原公办施教区学校网上报名,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不确保在原施教区学校录取。或者您也可以至其他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线下登记,参加后期民办学校补录。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录取后返回施教区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学校有空余学位则仍在施教区学校直接录取;如是学位缺口较大、资源严重透支的学校,本身就需要统筹分流才能缓解入学压力的情况下,则直接参加学校后续的分流。

  9问:今年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是怎么样的?在什么情况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答: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所有报名人员一次性全部录取。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例如:A学校2024年秋季计划招生120人,实际报名100人,那么这100人全部录取。但如果A学校的报名人数达到200人,那就需要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从报名的200人中随机摇出120人,即为中签录取的名单。

  10问: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是否可以放弃录取资格?

  答:可以。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名单公布后,学生和家长应决定是否入读该民办学校,按通知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签字确认后录取。当然,家长也可以放弃录取资格,并及时告知学校;逾期未到学校现场确认、签字的,作放弃处理。

  11问:如果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没有招满,剩余名额是否允许补录,又怎么补录?

  答:民办学校未完成核定的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名额的,允许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继续招生,进行补录。民办学校补录时,经申请同意,可扩大招生范围,但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例如:民办B学校2024年秋季计划招生300人,之前在吴江范围内招录了250人,剩余50个计划未满。经申请批准,该学校可以扩大范围招生,至招生计划数满为止,但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12问:我家孩子今年想从外地转到吴江上学,请问插班转学有没有统一的时间安排和操作办法?

  答:有条件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按规定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您可在新生报名结束后,带好相关材料至施教区学校或民办学校申请登记,学校会根据学位情况、师资安排、办学标准、校园安全以及插班需求等综合因素,充分挖潜增加学位供给,尽最大努力提供插班机会。具体学校的咨询电话可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栏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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