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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22人气:作者: 佚名

南京溧水区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适龄少年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的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二、施教区划分

  1.永阳街道

  (1)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范围。

  (2)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范围。

  (3)东庐初级中学:原东庐乡所辖区域。

  2.开发区

  (1)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等九个社区。

  (2)南外仙林分校溧水学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秦淮、康怡、群力、崇贤、空港、乌山、柘塘等七个社区。

  (3)柘塘初级中学:施教区不变,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施教区重合的学生,可在柘塘初级中学与南外仙林溧水学校中任选一所就读。

  3.其他镇(街)

  按对口招生的原则,其他镇(街)辖区内初中负责本镇(街)范围内招生工作。具有溧水各镇(街)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三、特殊情况说明

  1.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施教区,则分配至房产所在施教区的学校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3.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点施教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4.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范围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无以上城区户籍的学生,若施教区学校学位有空余,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4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和开发区九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星河、杨林桥和沙河)范围内,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6.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溧教〔2018〕54号)执行。

  四、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和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网上信息登记方式

  方式一:通过“苏服办”APP 报名

  手机下载“苏服办”app——登录苏服办,点击界面下方“服务”——在“服务大厅”按主题中点击“教育考试”——下拉右方菜单,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在“选择设区市”栏中选择“南京”——选择对应学段招生“幼升小”或“小升初”——点击“溧水区”,根据步骤完成报名流程。

  方式二:扫二维码报名

  方式三:使用电脑报名网址

  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咨询电话

标签: 溧水  学校  沙河  新安  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