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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第二中学尖峰班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23-05-26人气:作者: 佚名

2023年中山市第二中学尖峰班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满足具有学科创新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3〕8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2〕88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同意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2023〕16号)精神,为更好地在全市范围内选拔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出色理科素养的学生,我校面向全市中考生进行自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将编入“尖峰班”。

  一、领导机构与岗位职责

  (一)领导组组长:学校校长副组长:主管中考招生的副校长组员:其他党委成员

  (二)执行组组长:主管中考招生的副校长组员:教务处行政、2023级年级负责人、总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组长分设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信息管理组等。职责:( 1 )负责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招生法律法规, 推进阳光招生工程。( 2 )负责确定自主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人数,做好向社会发布及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3 )负责自主招生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严密组织实施考核的评委、命题人和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 对评委、命题人及试题严格保密。(4)负责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做好录取信息网上发布、信访接待等工作。

  (三)监察组组长:学校纪委书记成员:学校纪委委员职责:负责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

  二、招生计划与报名条件

  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我校选拔程序择优录取,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全程指导,学校纪委全程监察,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一)招生计划理科类40名。

  (二)报名条件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初三阶段历次测试(包括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及最近两次的模拟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成绩平均排名在本年级名列前茅,报名参加我市今年中考,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3〕8号)文件规定的我校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类:学校推荐初中学校校长可以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每间初中推荐1人,最多不超过3人。第二类:个人自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皆可报名:1.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具有突出的数理学科特长和创新思维潜质,对五大学科奥赛或科技创新项目有浓厚兴趣,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学业成绩(特别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5 科) 拔尖的学生。2.相关学科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突出表现包含初中阶段在中山市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竞赛)中获中山市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广东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省三等奖及以上;或在中山市语文创新作文竞赛、英语综合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教育部公布的 2021-2023 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中山市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5月30日上午11:00至6月3日下午4:00

  (二)下载报名表进入中山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 (http://www.zsez.net/) 下载《中山市第二中学 2023 年“尖峰班”(理科类)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 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张贴个人彩色证件照片。初中学校推荐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中填写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自荐的考生无此要求。

  中山市第二中学自主招生报名表

  (三)网上报名报名系统: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10.25.1.66:8004/(内网)(http://61.142.114.234:8004/)(外网)

  1.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2.以下附件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大小不超过2M:①《中山市第二中学 2023年“尖峰班”(理科类)自主招生报名表》(没有上传《报名表》的学生作无效报名处理);②初中阶段参加市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如希望杯、各学科类奥赛等,不超过3张);③初中阶段荣获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

  四、选拔程序

  (一)确定学校考核资格名单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认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 并于6月15日在中山招考网和中山市第二中学官网上公布。

  (二)学校考核1. 时间:考核时间另行通知2. 地点:中山市第二中学3. 内容:理科基础素质测试(上午9:30—11:30)数学(120分)、物理(60分)、化学(20分)三科,共200分4. 说明:(1)6月29日-7月3日,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科类自主招生志愿并确认方可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录取。(2)我校将于考前3天在中山市第二中学公众号和我校官网公布前往我校参加考核的注意事项,请相关考生注意查看。

  (三)考核结果公示(1)考核结果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公布的成绩查询方法查询考核成绩。(2)考核成绩=(理科基础素质测试成绩/200)×600,按照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1.2倍确定达到考核资格线名单。若考核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物理、化学的单科成绩。考核资格线及达到考核资格线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考核结果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在中山招考网及学校官网公示。

  (四)录取办法1.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A等级。2. 理科类执行总分A;考生对应类别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1分,且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全市同类总分的A等级最低分以上20分。3.成绩合成时,将学校考核成绩与中考成绩换算成总分相同,再按照中考总分A占比70%,学校考核成绩占比30%的比例自动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600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参加学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时不享受高中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中考总分A不含政策照顾加分。备注: 考生综合成绩=学生中考总分A×70%+(学校考核成绩/200)×600×30%,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考生志愿表参与投档,不影响其他批次的录取。

  (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一经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科类自主招生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直接转到我校A类计划。

  五、培养方案

  01培养目标

   秉承中山市第二中学“让学生做成长的主人,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学校“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培养能力,对接高校“强基计划”的培养方向,致力于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的青年学子,进入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深造,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和全面发展,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具有全球视野和领导力的高层次人才。

  02培养方式

  1.独立编班,小班化教学

  所有通过学科类自主招生的学生均编入“尖峰班”,独立成班,小班化教学,三年稳定连贯培养,选配具有丰富的培养尖子生经验和高中毕业班备考经验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教研组长担任科任教师。

  2.优化课程设置,个性化培养

  我校研发优生培养系列校本教材,为学生提供更高规格的课程和教学资源。根据学生个性化需求和发展方向,为其制定个性化的课程学习计划,并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课程和学科类培优课程,实行精准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学科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实施双导师制,全面培养人才

  实施德育与教学双导师制,“尖峰班”每位学子均配备两位导师,原则上由本班任课教师担任,也会适当安排在学校学科教学或德育方面突出的名师兼任导师,在学生课程学习、学科拔尖能力培养、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3条件保障

  1.组织保障

  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成立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主抓工作,其它各部门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种实施方案,落实国家课程,开发特色课程、研究教学管理、改革评价方式、组织各项活动,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师资保障

  学校为“尖峰班”配备专业化、高素质教师团队。由我校辅导多届高考的优秀教师、省市骨干教师组建针对高校“强基计划”的专门教师团队,保障培养计划的落实,将学科特长培养与高考相结合,科学安排,双管齐下,互相促进。

  3.资源保障

  学校在制度、师资、经费和资源平台方面给予“尖峰班”充分保障,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评价激励机制。

  六、联系方式与工作说明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中山市黄圃镇龙安街82号

  邮编:528429

  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zsez.net/

  咨询电话: 0760-23216215

  投诉电话: 0760-28165908

  工作说明

  (一)自主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简章》由中山市第二中学“尖峰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按照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政策制定执行,本方案涉及政策与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若遇政策调整,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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